各位学生:
为进一步规范继续教育管理,畅通学生诉求反映渠道,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及时排查化解办学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合法权益,树立务实为民、规范办学的良好形象,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继续教育工作信访反馈渠道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本信访反馈渠道主要受理涉及湖北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办学过程中,学生提出的各种合理诉求、问题投诉和意见建议,主要涵盖:
1.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录取、学费缴费、学籍异动、学历勘误、教学管理、学位论文、学位申请、补办毕业证书或毕业档案等。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生报名、考籍管理、考试考务、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毕业服务等。
3.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服务等。
二、反映渠道
为保障信访事项高效处置、全程可追溯,学院设立线上(邮箱)、线下(现场)、电话“三位一体”的常态化反映渠道:
1. 电话接访
接访电话:0710-3233771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非工作时间或电话暂时无法接通可通过邮箱反映情况。
2. 邮箱接访
电子邮箱:jjy@hbuas.edu.cn
受理时间:全天候接收文字、图片、材料等信息。
为便于工作人员及时对接,请信访人在反映内容末尾,备注本人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
3. 现场接访
接访地址:湖北文理学院(隆中校区)继续教育学院N8教学楼A-307综合办公室,按业务职责范围由专人承办。
工作时间可到现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或投诉问题。
三、信访须知
1. 鼓励实名反映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学院将依法严格保护信访人个人信息及隐私。
2. 反映问题应秉持客观真实原则,如实说明情况、提供相关依据,严禁捏造事实、恶意诬告或虚假投诉。
3. 本渠道为学院官方唯一指定的信访反馈渠道,不涉及任何工作布置或业务宣传,请广大学员注意识别,谨防上当受骗。
4. 学院始终坚持规范办学,着力提升育人服务质量,欢迎广大学员和社会各界共同监督。
特此公告。
湖北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