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政发[2021]10号
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教学点)
教学及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函授站(教学点):
为加强我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教学点)教学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院决定,对我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教学点)的教学及管理工作进行年度检查,检查采用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2020年增建站(教学点)。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目的
开展函授站(教学点)教学及管理工作检查的目的是为了完善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函授站(教学点)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依法依规办学的情况;落实我院工作布置情况;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教学条件、服务设施的建设及完善情况;开展教学活动的情况;日常管理情况;整体办学效果及社会声誉等。
三、检查组织机构
湖北文理学院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立2021年函授站(教学点)教学及管理工作检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检查工作。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来斌
副组长:郑安云
成 员:由相关人员组成(根据工作具体情况而定)
联系人:李传辉(18372277838)
四、迎检工作要求。
各相关函授站(教学点)应在2021年10月10日前按《湖北文理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点现场教学检查项目清单》有关要求完成自检工作,并写出自检报告及2021年工作总结。
五、检查工作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将于2021年10月11日开始进行,具体安排见附表。准确时间将会提前通知对应的函授站(教学点),检查内容附后。
湖北文理学院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
二O二一年十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