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湖北文理学院培训学院的通知
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附属医院党委、理工学院党委,党委各部门:
为进一步明确、规范学校培训教育工作,更加高效地利用学校资源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训各类人才,经研究,决定成立“湖北文理学院培训学院”(以下简称“培训学院”),与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
工作职能:积极拓展社会培训市场,为社会各单位各类人员提供培训;负责整合校内资源,做好学生各类职业技能资格培训鉴定及继续深造培训咨询工作。
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为指导,统领培训工作;
2.围绕学校党委、行政的中心工作及社会需求,统筹规划校内校外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及管理工作;
3.积极开拓社会培训市场,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培训(培养)各类人才;
4.负责整合校内培训资源,统筹、指导、协调学校各单位各种培训工作;
5.做好学生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所各项工作;
6.制定学校非学历教育培训和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7.拟定培训项目,编制培训计划、课程设置、组织教学等相关工作;
8.完成学校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湖北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