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北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作者: 时间:2017-02-27
各函授教学站(点):
根据湖北文理学院《2017年党政工作要点》、《成人高等教育管理办法》和《继续教育学院2017年党政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切实落实“规范管理继续教育工作,积极拓展办学形式”的要求,深化成人学历教育规范化建设,加强教学过程的指导与管控,现对我院2017年各函授教学站(点)教学管理工作布置如下:
一、组织业务培训
继续教育学院将于2017年上半年组织各函授教学站(点)教学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教学活动具体组织方式、教学计划安排、教学管理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和上报、教学档案制作、分类和管理等。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结业课程的抽考
各函授教学站(点)3月上旬上报的2017年《教学活动安排表》(简称《课表》,包含2017级新生),继续教育学院将根据《课表》对各函授教学站(点)实施随机抽考,并于3月底公布被抽考单位及抽考课程,被抽考单位按照《湖北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人学历教育课程抽考实施暂行办法》的具体要求执行,年底将抽考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三、毕业论文答辩的巡视
本科毕业生(高升本和专升本)按照教学计划规定必须完成论文答辩教学环节。2017年秋季毕业的本科生,由相关函授教学站(点)向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上报毕业生答辩人数及时间、地点安排情况,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巡视,对相关函授教学站(点)毕业答辩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把好毕业生质量关。
四、成人学士学位申报
各函授站(点)要严格掌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标准,不得降低标准授予学位。在资格审查中,继续执行全省统一规定课程修业标准。
1、课程考试成绩(公共课、基础课、专业主干课):毕业生平均课程考试成绩≥75分;
2、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一门专业基础课、两门专业课)平均成绩≥75分;三门学位课程考试试卷在学生申报学位时由相关函授教学站(点)随《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以教学站(点)为单位统一汇总上报教学管理办公室;
3、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学位申请者在籍学习期间,须参加全省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含第二外语),或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成绩合格;英语、日语专业本科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在籍学习期间须参加专业英语四级、专业日语一级考试且成绩合格。外语成绩有效期为学生在籍学习期间;
4、授予专业及授予程序: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必须是学校普通本科已有授权专业;本人填写《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业成绩单,经继续教育学院初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复审;
5、申报时间:2017年5月或11月,本科毕业生必须在毕业当年申报成人学士学位,逾期不予受理。
五、成人学位外语考试
2017年湖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下称“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定于2017年4月8日举行,2018年成人学位外语考试报名时间大约安排在2017年11月底,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本科生在校期间可多次参加报名考试,争取在毕业之前取得学位外语合格证,各函授教学站(点)应及时通知学生,做好报名和考试工作。
特此通知。
湖北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O 一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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