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政发[2020]15号
湖北文理学院培训学院
关于校内培训机构资格确认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湖北文理学院关于加快继续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校政发教【2020】6号)精神,为加强对校内培训市场统一归口、规范管理,加强对各类培训机构登记备案和监督管理,确保校内培训工作坚持 “以服务学生为根本、以促进学生升学就业为导向、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为目标”的基本原则,经考察论证、比对遴选,确认以下培训机构为学校有关培训项目的首批签约承办单位。具体培训项目和承办单位如下:
一、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前培训项目
承办单位:襄阳继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简称:继学教育)、湖北中信鸿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鸿图教育)。
二、教师资格证考试考前培训项目
承办单位:襄阳继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简称:继学教育)、湖北中信鸿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鸿图教育)。
三、初级会计师考试考前培训项目
承办单位:襄阳金壹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简称:金壹度教育)。
四、研究生考试考前培训项目
承办单位:湖北时代文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文都教育)、湖北中信鸿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鸿图教育)。
五、海外学校申请及出国留学培训项目
承办单位:立思辰留学襄阳子公司湖北美藤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立思辰留学)。
六、无人机驾驶技术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承办单位:襄阳凤楚无人机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简称:无人机培训)。
以上培训机构均在培训学院登记备案,具有在校内开展培训的资格单位,均与学校签订了《培训项目服务协议》,协议期限从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培训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加强对校内培训市场的统一管理,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培训宣传、报名、收费、教学等行为,加强考核评价,提高培训质量。
特此通知。
湖北文理学院培训学院
2020年8月31日